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对符合核销处置条件的一批国有资产(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4栋,原值合计160014.75元。设备共1271件,原值合计12833966.19元。处置核销清单见附件)进行核销处置,现予以公示。
以上资产处置事项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医院纪检室反映。
联系人:黄丽祥
联系电话:0854-8320414
附件:1盘亏资产核销处置公示明细(设备)/uploads/soft/20241118/1731926640.xlsx
2盘亏资产核销处置公示明细(房屋)/uploads/soft/20241118/1731924077.xlsx
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4年11日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