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增强依法治院的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1家律师团队作为医院常年法律顾问。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接受医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当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评审报告。
2.就医院重要行为,如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合同行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等事务作专业性审查、修订,提示法律风险及解决途径。
3.协助医院完善法人治理,应医院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进行重大管理制度的构建完善等;对医院起草的重要文件、内控制度提出规范性、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参与复杂涉法事务的研究论证会议,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4.应医院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医院有关的法律文件;就需要的重大涉法事项发表法律声明。
5.就医院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建议或应对意见。就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事项出具律师函。
6.根据医院要求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或招投标活动、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申诉案件调处,为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草拟、修改、审查医院开展医疗、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8.为医院开展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协助医院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活动;对医院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提供服务应具备的条件:
1.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 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年度年检。
2.应在贵州省内注册,或在省内设有分所(分所须依法领取执业许可证),并应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3.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执业经验在20年以上1名执业律师,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拥有对医疗行业、劳动用工、资产经营、招投标、经济事务、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近三年以来,律所未受过行业处分、行政处罚,以及其律师未因执业受过行业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承诺函原件。
6.未担任未审结诉讼、复议或仲裁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承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成交资格)。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选聘;并禁止转包和分包。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方案征集时间及方式
1.征集时间:2025年03月26日—2025年3月28日
2.提交资料:(1)公司资质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2)报价。
3.提交方式:(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2)报名方式: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报价发送到指定邮箱1043954076@qq.com,或现场(院办公室)报名。
4.我院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
5.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0854-8320040。
6.本次征集方案仅作为我院此项目的立项论证参考。
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