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药监局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详见附件:
/uploads/soft/20250413/1744544446.pdf
转载时间:2025-4-13
国卫医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药监局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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