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州直部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职人员自主填报的通知》(黔南人普组〔2020〕3 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全院在职干部职工需通过自主填报方式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口普查登记,主动通过智能终端和微信小程序,真实、准确的填报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
二、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带头自主填报,并带动身边朋友、亲属、群众自主填报。从“先行先试”到“主动示范”,向身边群众主动讲解自主填报的优势,主动演示自主填报的流程,主动为他们消除顾虑和疑问,主动为他们提供咨询和帮助,带动身边群众了解自主填报,主动选择自主填报,顺利完成自主填报。
三、自主填报流程及方式。居住地普查小区普查员上门摸底时积极配合填报户主姓名底册,主动提出自主填报需求(自主填报专用二维码由普查员提供),用手机拍照留存自主填报专用二维码(或抄写自主填报码和初始密码)自主填报码和初始密码注意保存或更改密码,以防被他人登陆后泄露个人信息,登记结束后请自行销毁。自主填报期间登录小程序可随时填报或更新填报信息。完成自主填报的人员务必于每天下午16:30前将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发送至362887655@qq.com,以便汇总上报。(填报流程详见附件1,户籍为本院户口的,请于每天下午15点统一到下家属区进行填报。)
四、填报时间。自摸底开始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之前。11 月 5 日后,没有完成自主填报的,普查员将入户进行登记。
五、未尽事宜,请按《关于普查对象登记问题的说明》(附件2)要求填报。
/uploads/soft/20201019/1603099740.docx
组织人事科
2020年10月19日